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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102年度財團法人型老人福利機構初評結果出爐了!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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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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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63人
本府為保障老人權益,促進老人福利機構業務發展與經營管理理念,提升機構服務品質,以確保受服務者在機構得到整體性之服務,特依據內政部101年6月21日內授中社字第1015933312號公告之102年度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實施計畫,於本(102)年4月,針對縣內財團法人型老人福利機構進行初評作業。 
 
初評小組由本府聘請具社會工作、護理、行政管理等專業背景之專家學者(計3人)及本府衛生局、消防局、建設處及社會處代表(4人)共同組成,依照內政部公告之評鑑指標及項目作評核,內容包括: 
(一)行政組織及經營管理:行政制度、員工制度 (占百分之二十)。 
(二)生活照顧及專業服務:社工服務、醫護、復健及緊急送醫服務、生活照顧與輔具服務、膳食服務(占百分之四十)。 
(三)環境設施及安全維護:環境設施、安全維護及衛生防護(占百分之二十五)。 
(四)權益保障:(占百分之十三)。 
(五)改進創新:(占百分之二)。 
經實地客觀公正評核,6家財團法人型老人福利機構,其中榮獲甲等者計有3家,包括: 
(一)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廣成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附設彰化縣私立廣成老人安養中心 
(二)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葳群公益慈善事業基金會附設彰化縣私立葳群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 
(三)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慈恩老人養護中心 
 
乙等者計有3家,分別為: 
(一)財團法人臺灣省私立台中仁愛之家附設彰化縣私立慈惠老人養護中心 
(二)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茉莉園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附設彰化縣私立茉莉園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長期照護型) 
(三)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愛如心老人養護中心 
相關初評成績,業經本府於上(5)月份統計彙整後,報送至內政部;並依核定計畫,於102年7月1日至10月31日由內政部進行實地複評。 
 
本府為持續督導縣內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提升營運管理能力及確保服務品質,再創複評佳績,近期將敦聘專家學者至機構指導,期能輔導縣內老人福利機構秉持服務熱忱,提供優質之安養環境,使縣內長者獲得更舒適、專業之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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