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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一把罩,權部告訴你」彰化縣兒童權利公約宣導活動開跑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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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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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62人
  我國「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於103年11月20日正式施行,彰化縣政府為接應國際潮流,積極結合民間團體與學校辦理兒童權利公約(簡稱:CRC)多元宣導計畫,暑假期間與彰化市西安社區發展協會、彰安國中、彰化縣兒童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及梅鑒霧全人關懷協會課後照顧班合作,進行一系列多元兒童權利公約(CRC)宣導活動。 
  縣府社會處長黃淑娟表示,縣府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辦理多元宣導活動,支持兒童參與各種正當休閒育樂活動,引導與鼓勵兒童在活動中發表自己的想法,使兒童在認識兒童權利公約的內容之餘,也能從中發展自我的性格與能力,一起營造友善兒童健全均衡發展的環境。 
  兒童權利公約揭示,「兒童」係指未滿18歲之人,大家常說的「兒童」和「少年」都是我們要保障、關心的對象。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童多項權利,並呼籲「不歧視、維護兒童最佳利益、保障兒童生存發展權、尊重兒童意見」為四大指導原則。 
  在兒童權利公約宣導活動中,西安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廖清嘉表示,近幾年台灣出現多起孩童慘遭隨機殺害事件,引起彰化市西安里、彰安里、福安里對孩童校園安全的重視,積極成立校園護童巡守隊,社區志工們在聆聽兒童權利公約宣導時也相當認同公約之精神和內容,也呼籲全民共同維護與重視「兒童生存及發展權」,守護孩童得以在社區安全快樂成長。 
  為保障兒童的休閒文化活動權及表達意見權,縣府特別於兒童權利公約宣導活動中設計多元、有趣的闖關關卡,使小朋友在遊戲中學習兒童權利公約,寓教於樂,並營造友善兒童表達意見的活動氣氛及規則。就讀國小四年級的小鳳很高興地說,原來小朋友可以享有很多權利,而且兒童權利公約宣導活動好好玩,她還當關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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