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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

是誰剝奪了原本的愛?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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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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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43人
  「繼父因7歲弟弟不乖而用鍋鏟打嘴巴,鍋鏟嚴重變形致弟弟牙齒掉一顆,嘴唇嚴重受傷;媽媽因為有了新家庭而有將近一個月時間讓12歲姊姊與7歲弟晚上獨自在家睡覺,造成姐姐在學校發生1週偷三次錢的狀況…………」 
  近來多起重大兒虐事件佔據新聞版面,也讓許多民眾更加關心兒少的權益。相關研究指出,許多虐待事件的發生經常是因為父母習慣將孩子當成自己的所有物,當父母無法處理生活、情緒的壓力時,又面對孩子的調皮,一時氣急攻心,把兒少當成出氣包,虐待就容易發生;加上近年重組家庭情形趨增,繼親的角色對於家庭而言是很大的挑戰,且父母決定家庭關係改變時是否有與孩子討論過,加上父母仍有望子成龍的期許,用一句「我是為你好」對兒少進行體罰、辱罵,讓原本應該提供愛與溫暖的家,成為暴力的溫床;而孩子因無法因應原本專屬的愛被奪走因此會產生需多偏差行為來引起父母關注。 
  我們經常因為兒少需受保護的脆弱狀態,而忽略兒少也是個需要被尊重的「個體」,「以愛之名,行暴力之實」的不當對待。使兒少的身心遭受傷害,衍生更多的社會問題。所以,管教與虐待只有一線之隔,身為父母要謹慎為之。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身心虐待行為。違反者將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若因而造成兒少傷亡,還需另擔負刑事責任。更重要的是,兒少本身所受的身心傷害是再多的錢都無法彌補的。 
  縣府社會處處長王蘭心呼籲,雞婆多一點,讓哭泣的孩子少一點。若您發現身邊有兒少或是家庭中有成員遭受暴力對待時,請積極撥打110、113或是本處家庭暴力防治專線:04-726 1113進行通報,誠摯邀請您與我們一起成為防治暴力,保護兒少安全的守護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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