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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兒童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營運再次澄清回應稿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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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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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96人
  有關彰化縣兒童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營運狀況,本府再次說明如下: 
  一、有關本中心營運乙案,彰化縣基督教青年會已於109年1月4日發表聲明稿,說明彰化YMCA與彰化縣政府所簽訂委辦「彰化縣兒少中心」業務之合作期限為一年,並對部分同仁於社群軟體、媒體發表情緒性言論表達遺憾與歉意,爰該會立場應以聲明稿為主。 
  二、本中心自105年起開始營運,依政府採購法委託民間團體承接營運,108年委託營運時間依契約規定至108年12月31日止,109年度為新計畫,故無法以評鑑成績做為續約依據。109年1月1日起,將由本府接續提供原先場館之服務,如需借用場地及福利諮詢,均可親至兒少中心洽詢、使用兒少中心網站,或逕洽社會處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等,都有專人提供服務,所有服務不打烊,權益不受損。 
  三、弱勢兒童課後照顧方案,本府109年度仍將補助彰化縣基督教青年會(以下簡稱該會)持續辦理,該會仍可運用本中心作為課後照顧服務之場地,服務中個案將由本府社工持續提供服務,權益不受影響,請家長放心,本府亦將研議提高補助費用,降低該會自籌款壓力,提供更優質之課後照顧服務。 
  四、委託方案社工人員之權益問題,本府於委託契約中,即有明定僱主(彰化縣基督教青年會)應依勞動基準法辦理,該會亦確實依據勞基法提供非自願離職之員工資遣費,後續本府持續連結勞工處就業服務資源,提供轉職諮詢服務及就業輔導。 
  五、感謝本縣基督教青年會(YMCA)多年來夥伴關係,109年該會仍為本縣推動社會福利之協力單位,希望勿再將本案泛政治化,以免影響社工人員之士氣, 讓每位社工儘速回歸單純社會福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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