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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彰化縣49歲(含)以下身心障礙者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宣導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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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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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296人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自107年起已全年齡將身心障礙者納入服務對象〈107年以前長照服務僅限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本縣社會處配合衛福部長照政策已開辦(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交通接送、餐食服務、輔具購租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歡迎有相關需求的49歲(含)以下身障朋友一起來了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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