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彰化縣49歲(含)以下身心障礙者使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宣導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8/08/13~2018/09/13 | 發佈單位: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 發佈日期: 賴小姐 04-7532329 | 更新日期 2018/08/13 | 瀏覽人數: 296人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自107年起已全年齡將身心障礙者納入服務對象〈107年以前長照服務僅限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本縣社會處配合衛福部長照政策已開辦(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交通接送、餐食服務、輔具購租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歡迎有相關需求的49歲(含)以下身障朋友一起來了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