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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服務

4-1彰化縣長青幸福卡申辦暨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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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說明

一、宗旨

 

為提升65歲以上長者、身心障礙朋友及55歲以上原住民社會參與及生活便利性。

 

二、補助對象

 

凡設籍彰化縣年滿65歲之長者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或年滿55歲以上之原住民皆可申請。開放當年度年滿65歲者可於出生日往前推算1個月申請製卡,惟須滿65歲出生日當日或之後日期始得領取卡片。

 

三、補助標準

 

每人每月1,000點社福點數,點數每月重新起計,不累計,且社福點數只能在補助項目場所查詢點數。

 

四、申請地點

 

1.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2.線上申辦(https://edesk.chcg.gov.tw/eservice/apply_mode_directions2?itemId=8 )、臨櫃領卡。

 

五、申請費用

 

第一次申請免費,若遺失、毀損或個人因素須補卡或換卡種,需匯款製卡費用(需另外付手續費)。

 

六、補助範圍

 

(一)公車路線車資(彰化客運、員林客運、南投客運所有路線及中鹿客運16路(彰化-朝馬)、9018路(台中-鹿港)等4家客運業者)。

 

(二)國道客運(統聯客運及國光客運等2家業者,計8條路線):統聯客運路線5條(1615彰化-臺北、1616員林-臺北、1621臺中-高雄、1630西港-臺北、1652芳苑-臺北);國光客運路線3條(1828彰化-臺北、1829員林-臺北、1830北斗-臺北)。

 

(三)折抵就醫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費用,至本府簽約診所就診可折抵部分負擔費用(扣社福點數50點)。

 

(四)臺鐵車資折抵(搭乘之起站或訖站其中一站為本縣境內之車站,每趟次最高補助社福點數30點)。

 

(五)縣內觀光旅遊車資折抵:向本府簽約旅行社報名,每趟次折抵車資(含保險)300元。


附註:自費補辦卡者請先行匯款至悠遊卡公司或一卡通公司

(一)悠遊卡公司匯款資訊:

收款行:玉山銀行南港分行(808)

帳號:94537000000005

(二)一卡通公司匯款資訊:

請至郵局劃撥,劃撥帳號:42307808

申請人應備證件

一、印章。

二、兩吋彩色照片2張。

三、身份證(須攜帶正本供查驗)或戶口名簿(未取得身分證者,得以戶口名簿辦理),身心障礙者須附身障證明。

四、55歲以上原住民請攜帶戶口名簿等可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

註:若由他人代辦,代辦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供查驗。

申辦方式
線上網址
領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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