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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服務

4-8彰化縣補助65歲以上老人裝置全口活動假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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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說明

113年自3月1日起至9月30日受理,請持身份證及印章至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
一、申請資格
(一)年滿65歲以上老人。
(二)設籍本縣滿三年以上,且實施期間仍設籍本縣者。
(三)符合上述資格者,經牙科醫師評估需裝置全口活動假牙者。
(四)裝置態樣包含全口活動假牙(上顎及下顎健康牙齒各存3顆(含)以內)或單上顎全口活動假牙(健康牙齒存3顆(含)以內)或單下顎全口活動假牙(健康牙齒存3顆(含)以內)。
(五)同一部位補助,每人終身以一次為限。
二、承辦單位
社會處長青福利科 廖社工
電話:04-7532341
傳真:04-7260548 

申請人應備證件

身份證及印章

申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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