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務專區-長青福利專區-老人保護

老人保護業務

瀏覽人數: 1046人

依據老人福利法第41條規定

老人因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義務之人有疏忽、虐待、遺棄
等情事,致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關得依老人申請或職權予以適當短期保護及安置。老人如欲對之提出告訴
或請求損害賠償時,主管機關應協助之。


故本縣社會處特設置社工人力執行上述保護事宜。

老人保護通報專線:04-7261113分機274、275、295   或113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