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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社會救助專區-4.國民年金

4-2.國保之月投保金額、保險費率及給付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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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投保金額:

 (一)112年起:19,761元。 

 (二)104年~111年:18,282元。

 (三)97年~103年:17,280元

二、保險費率:
       為使國保基金財務更為健全穩定,並符合世代公平原則,衛生福利部依國民年金法第10條規定,110年至111年的國民年金保險費率為9.5%,每2年調高0.5%,自112年1月起調整為10%。

三、繳款單寄發時間:

  (一)依照國民年金法的規定,保險費由勞保局按雙月計算(即每2個月為1期),於次月底前寄發繳款單,通知被保險人於再次月底前繳納。

  (二)自101年起,國民年金保險費繳款單隨之調整為於每個單月的月底寄發前2個月的保險費繳款單,被保險人須於雙月的月底前繳納。

四、給付調整機制:政府自101年起建立社福津貼調整機制,明定每4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 調整各項主要社福津貼給付額度。

  (一)自104年12月18日(含當日)起,國保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給付標準由1個月提高為2個月,如符合請領資格,將可一次領取2個月生育給付,若是雙胞胎就發給4個月生育給付,以此類推。

  (二)國民年金6項年金給付金額,自113年1月1日起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7.34%調整給付金額如下:
        1.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加計金額、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遺屬年金給付基本保障及原住民給付,由新臺幣3,772元調整為新臺幣4,049元。
        2.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基本保障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由新臺幣5,065元調整為新臺幣5,437元。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三)給付入帳時間:對於按月領取國保年金給付者,因當月年金在次月底入帳,例如:勞保局會在2月底時,將1月份的年金匯入請領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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