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訂定之勞工身心健康保護相關規定 瀏覽人數: 76人 一、依據勞動部113年11月26日勞職授字第1130207474號函及本府勞工處113年12月2日府勞動字第1130460925號函辦理。二、為維護工作者之安全及健康,勞動部依據職業安全法訂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指引」及「執行業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供各單位參考運用,並請落實規定以維護工作者相關權益。三、有關前述指引及相關資料,可下載附件,或至勞動部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官網(https://www.coapre.org.tw/)/相關資源/宣導文宣下載相關流程或推動實務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