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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兒少福利專區-2-托育服務

2-1如何選擇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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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托育人員(保母)欲從事托育人員照顧者工作,依據「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除三親等親屬照顧外,於居家環境中提供收費之托育服務者,需取得本縣社會處核發之居家托育服務登記證書始能執業,違反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

二、家長欲尋找托育人員照顧兒童需求,應找尋已登記之合格托育人員,可向本縣南、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諮詢

(一)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委託社團法人彰化縣保母協會辦理)

1.聯絡電話(04)7622281

2.服務地址:彰化市辭修路570號

3.服務區域:彰化市、和美鎮、鹿港鎮、花壇鄉、大村鄉、埔鹽鄉、芬園鄉、線西鄉、伸港鄉、福興鄉、秀水鄉

(二)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委託社團法人彰化縣家樂福人文生活關懷協進會辦理)

1.聯絡電話:(04)8376795

2.服務地址:彰化縣員林市林森路231巷8號

3.服務區域:員林市、永靖鄉、田尾鄉、田中鎮、社頭鄉、大城鄉、二水鄉、芳苑鄉、溪州鄉、埤頭鄉、竹塘鄉、溪湖鎮 、二林鎮、北斗鎮、埔心鄉

三、 特別呼籲家長在找尋托育人員時,請先「停、看、聽」

(一)停:隨著社群網站的便利性,未登記托育人員常透過社群網站招生,請先確認托育人員是否已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取得「保母技術士證」,不代表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好口碑的托育人員,更應該遵守法令規範。

(二)看:兒童送托時,家長與托育人員須訂定托育服務契約書,並檢視托育環境是否安全;保護自己保護兒童。

(三)聽:家長自行找尋托育人員時,可洽詢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確認是否為合法登記,也可透過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協助媒合托育人員,居家托育人員至多收托4名兒童,其中未滿2歲兒童至多2名。

四、家長可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建置之「托育媒合平臺」找尋合格托育人員檢視送托的托育人員是否為合法登記哦

https://ncwisweb.sfaa.gov.tw/home/index

協助家長尋找托育人員的好幫手~

相關問題請洽詢(04)7532284、(04)753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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