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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社會工作專區-6.社工專業制度公告

有關衛福部委託專業團體辦理「社會工作師及專科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積分採認委託專業服務」,繳費單位得免開立扣繳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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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據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113年3月8日醫社字第1130026號函及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12年6月20日財北國稅綜所遺贈字第1120017478號函辦理。
  • 有關衛生福利部委託專業團體辦理「社會工作師及專科社會工作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積分採認作業」,業已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及衛生福利部函釋說明免開扣繳憑單,並且已列於「(專科)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積分採認作業代收審查費用收據」備註事項中,請各開課單位參照辦理。
  • 檢附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來函及附件檔1份,亦可參考該會網站公告說明(網址:https://www.mswa.org.tw/tw/news/show.php?num=174
  • 衛生福利部規定公告網站路徑: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首頁-社會工作-政策法規-社會工作相關法規(https://dep.mohw.gov.tw/DOSAASW/cp-536-4692-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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