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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回應和美鎮立托兒所收托案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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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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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於10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縣內所有公、私立托兒所將於101年12月31日前申請轉制為幼兒園,和美鎮立托兒所(鎮平班、嘉犁班、竹營班、中圍班、鐵山班及嘉寶班),因不符轉制幼兒園相關規定,將於101年7月31日停止收托。 
公立托兒所申請轉制幼兒園,其基本資料須符合公共安全檢查及組織章程,方可至縣府教育處辦理轉制業務。依據相關規定,申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需具有建築物使用執照或其建築物係為舊有合法房屋,可以用水電證明或繳稅證明代替申辦公共安全檢查。 
經查,上述和美鎮立托兒所(鎮平班、嘉犁班、竹營班、鐵山班及嘉寶班),皆未具有使用執照或非屬舊有合法房屋,不能申辦公共安全檢查,無法取得轉制幼兒園應備資料;而中圍班因土地隆起,為顧及幼童安全,公所決定停止收托。 
縣府為協助本縣公立托兒所轉制為幼兒園,組成跨局處專案輔導小組,其中針對和美鎮社區型托兒所縣府與和美鎮公所經歷數次現場會勘後,仍因無法取得公共安全檢查項目以致無法轉制;另社會處於100.1.3至100.8.22共召開5次研商會議,提請教育處協助各國小釋放閒置空間,目前社會處與教育處正研擬大嘉國小閒置空間使用之可行性,使公所能使用大嘉國小空間經改善設施設備,繼續收托幼童,並再次請和美鎮托尋找其他社區房舍,如符合具有使用執照及公共安全檢查合格者,本府將積極輔導協助改善收托,使和美鎮立托兒所有足夠空間收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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