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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資源用心造-家庭紛爭一把罩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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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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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6人
自民國101年1月頒布「家事事件法」後,為妥適、迅速、統合處理家事事件,維護人格尊嚴、保障性別地位平等、謀求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並健全社會共同生活,必須成立「家事服務中心」,目的在於讓家事事件之問題藉由專業人員介入能有效處理及預防家事事件所衍生之社會問題之發生並且提供適當平台,讓民眾知悉相關資源並正視家務事不僅僅是家庭內所發生衝突事件,它更具有與社會連帶、不可切割性,因此更顯示出「家事服務中心」成立的急迫、重要性。 
 
彰化縣家事服務中心在縣府社會處陳治明處長努力下已於101年9月成立,設立地點於台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法庭,服務項目包括:未成年子女陪同出庭服務、法律諮詢、轉介、諮商服務提供、電話諮詢及其他家庭事件服務陪同,但礙於家事服務中心乃為初萌階段,故仍有許多專業專責分工及其他服務提供尚待改進與加強,因此有賴積極的倡導及資源盤點和整合,才能讓家事服務中心有效、適切提供民眾服務。為能讓「家事資源用心造—家庭紛爭一把罩」之理念具體落實,縣府社會處團隊積極為民眾倡導其自身權益維護,連結資源並加以整合,進而達服務之有效性,例如:協助辦理「司法院補(捐)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金費申請,包括家事服務中心社工員及社工督導專業人員費用、民間團體從事諮商或關懷服務志工費、教育訓練及個案研討會費等…」,以充分提供專業知能及各項服務資源,避免家事紛爭淪落為父權、權控等問題,進而造成社會失序及家庭功能失衡。 
 
陳治明處長呼籲,家庭是人們最初接觸和成長環境,若因家庭事件導致家庭成員生理、心理創傷,將會嚴重危害社會平衡、穩定成長之健全機能,故希望家事服務中心的體系能具體建構與落實,整合相關資源,進而從預防面去處理社會問題之生成,方可促進社會祥和與穩定成長,形塑一個提供兒童健全發展、家事衝突透明、公開、平等有效處理的社會,讓彰化縣成為一個友善、祥和、進步與安全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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