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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守護弱勢兒少,罹癌兒少醫療補助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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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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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184人
兒童及少年是國家的公共財,也是未來競爭力的主要指標,政府有責任保障其福利與權益。希望給予罹癌家庭關懷並減輕家庭照顧癌童的經濟負擔,使家庭更有能量度過人生的挑戰。 
 
※補助對象:  
(一)罹患癌症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青少年且父母(或一方)已設籍本縣滿一年以上者。  
(二)實際居住本縣未辦理戶籍登記、無國籍或未取得居留、定居許可之罹患癌症未滿十八歲兒童及青少年。 
※補助標準: 
罹患癌症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青少年,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2萬元。  
※補助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 
(二)設籍證明文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需有詳細記事)。 
(三)兒童及青少年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四)診斷書(區域級以上醫院開立)。 
(五)重大傷病卡核定函影本。 
 
彰化社會處處長王蘭心表示,期望透過本醫療費用補助表達本府對罹癌兒童及少年之關心並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協助罹癌的孩子能夠更勇敢的面對、戰勝病魔,能夠帶著希望,活出快樂的每一天,也衷心地祝福彰化縣的孩子及其家庭健康、幸福。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您洽詢04-7532268社會處兒童及少年福利科孫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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