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快訊 CEDAW 瞧一瞧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2/05/22~2012/06/30 | 發佈單位: 社會處婦女及新住民福利科 | 發佈日期: 陳慧雯 (04)7264150分機0773 | 更新日期 2012/05/22 | 瀏覽人數: 4人 蝦米是CEDAW?我不知道什麼是CEDAW…是洗頭”嗎??? 性別平權的概念,從國際五大人權公約的歷史來看,其實早在1979年時就已經發展出「CEDAW」,經歷了漫長的過程,從一開始的兩性平等,進階到性別平等,近年來更進步成強調性別平權概念,性別差異失衡的蹺蹺板兩端逐漸變得一致。 近來一篇報導指出「某銀行女職員欲請安胎假卻屢遭主管刁難」可以看出社會上對於性別平權的概念仍未成熟,該名主管不但不減輕她的工作量,還言詞譏諷,雖然勞委會提到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和「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2項規定,勞工懷孕期間可請「安胎假」,但法令跟實際上的情形還是有相當大的一段差距,有待社會重視此一課題。 那「CEDAW」是什麼?「CEDAW」的全名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其主要精神為讓女性可以享有完整的人權、界定出何謂歧視女性的定義、政府要承擔消除歧視的責任,更重要的是民間團體的參與與監督。「CEDAW」於2011年完成立法,在2012年1月開始實施,完成國內法化之程序,全文雖只有30條文,但是在第7條至16條文中明定婦女政治及公共參與平等之權利,婦女在經濟、社會、文化、醫療保健上平等之保障,同時保障婦女在法律平等上的地位。推動「CEDAW」的目的在於培力人民對於性別議題的敏感度,當遇到性別不平權的情況時,如何運用「CEDAW」公約來保障自身的權益。「CEDAW」推動的義務不僅僅是政府的責任,更是身處在台灣這片土地上的公民所應具備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