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彰化縣協助援助尼泊爾地震救災救助事宜 並成立指定捐款專戶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5/04/27~2015/05/27 | 發佈單位: 社會處社會工作及救助科 | 發佈日期: 社救科 梁督導 04-7532238 | 更新日期 2015/04/27 | 瀏覽人數: 14人 今(104)年4月25日尼泊爾發生強震,彰化縣魏明谷縣長關心尼泊爾災情,本著「人溺己溺、人饑己饑」的精神,魏縣長指示彰化縣消防局、衛生局、社會處等相關單位,全力協助後續救災救助等相關事宜。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成立彰化縣社會救助金專戶指定捐款尼泊爾救災重建窗口,提供捐款帳號,接受民眾愛心捐款為期1個月的時間,募得款項將統一捐衛生福利部賑災專戶後,轉送外交部交尼泊爾,協助災民渡過難關。魏縣長率縣府一級主管捐出1日所得,協助災區重建。 彰化縣衛生局也將募集藥品、醫療防疫用衛材等物資,協助災民救護,並協調彰化縣醫療人力,支援國際災害醫療救援隊前往救援。 彰化縣政府特種搜救隊39名成員於27日整裝待命完成,將等內政部消防署通知後,集結以執行國際人道救援任務。 彰化縣特種搜救隊每年均進行各式城市搜救訓練,現階段整備聲納生命探測器、影音生命探測器、光纖搜索鏡、五用氣體偵測器、熱顯像儀、油壓支撐/破壞器具組、環場式照明燈等各式裝備器材,希望把握黃金救援時間協助救援更多民眾。 彰化縣社會救助金專戶指定捐款尼泊爾地震的匯款方式: 1.請於銀行匯款單內填寫以下資料: ★解款行:台灣銀行彰化分行 解款行代號:0040163 收款人帳號:933727-016-00208 (14碼) 戶名:彰化縣社會救助金專戶 2.僅能以匯款方式匯款,不可以ATM 方式(無法分辨捐款資料)。 3.若是台銀各分行以轉帳方式,則請該分行收款後,務必將收據寄1份給台銀彰化分行公庫。 3. 請於備註欄:「指定捐款 尼泊爾地震賑災款」。 4.因銀行無法提供匯款人基本資料,故匯款後請您將匯款收據傳真至04-7285856或e-mail:e650029@email.chcg.gov.tw鍾小姐,並註明需開立捐款收據的抬頭人、連絡電話及住址,及電知04-7532239社會處/社會工作及救助科鍾小姐,以便將開立的捐款收據寄給捐款人! 有關物資捐贈部分,將會透過本縣幸福小舖-實物銀行為受理平台,並待外交部確認尼泊爾物資需求後,再行公布所需物資類型,以及收受物資地點。聯絡人:黃詩媛社工督導;電話:04-7532231 有關尼泊爾地震救災,衛生局協助事項如下: 一、募集藥品、醫療防疫用衛材等物資,以協助災民救護。 二、協調本縣醫療人力,支援國際災害醫療救援隊前往救援。 三、本縣醫療機構整備支援國際災害醫療救援隊相關人力、物資如下: (一)醫療人力部分: 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計28位人員待命(含醫師:6位、護理人員:22位),由急診醫學部張進富部長領隊;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秀傳紀念醫院計24位人員待命(含醫師:8位、護理人員:13位、行政人員:3位),由急診醫學部黃炳文部長領隊;2隊合計54位。 (二)衛材設備部分: 共分5大類(醫療裝備、防護裝備、衛生設備、居住設備、其他),合計18品項,計166件。包括:醫護包、長背板、無線電通訊器、三合一攜帶氧、包紮用物、出隊隊員營具物品(人員糧食及飲水備用3天份)等。 (三)藥品部分: 共約分9大類(感冒用藥、胃腸藥、抗生素、 解熱鎮痛藥、心臟病用藥、外用藥、止瀉劑、皮質類固醇激素、無菌輸注液),計56品項,約計900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