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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校園家暴父 打完女兒打專線自首」乙案社會處回應說明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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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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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14人
一、針對媒體報導家暴父打完女兒打專線自首乙案,社會處已在98年5月15日介入案家,經瞭解孩童從小父母離異,加上父親從事餐飲業維生,顯少時間陪伴在孩童身邊,導致孩童回家無人陪伴,才外出找同學聊天未歸,父親怒不可抑才暴力以對。 
二、父女間雙方缺少親子互動,父親對於女兒之說謊等偏差行為難以管教,迫於無奈,才對孩童施以暴力,雙方坦承自己的錯誤,社工員適時給予父親和孩童之情緒支持及建立關係,轉介少年輔導委員會,協助孩童偏差行為治療,診斷孩童之偏差行為主因,進而輔導其行為,並提供親職教育服務,持續追蹤家庭之互動情況,以增強雙方之親子互動關係。 
三、社會處陳治明處長呼籲:民眾、鄰居發現遭遇家庭暴力、疏忽或有需求之高風險家庭,可通報113專線或通報社會處主動提供救助服務,以預防高風險家庭意外事件及兒童少年虐待、家庭暴力性侵害等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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