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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103/9/1起中國信託開始受理刮刮樂經銷商申請囉!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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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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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567人
中國信託於103年9月1日起開始受理第4屆公益彩券立即型彩券(刮刮樂)經銷商申請相關作業,本次受理期間至111年12月31日截止(若需提前或延後停止立即型彩券經銷商資格申請作業,中國信託將另行公告),欲申請者請於期間內應檢附應檢附文件,至各地郵局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台北郵政第56-10號信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彩券中心」,即完成申請。 
 
相關作業規定辦法,請逕洽台灣彩券官方網站>經銷商專區>我想要賣刮刮樂,網址如下:http://www.taiwanlottery.com.tw/agencyap/join.asp 
 
◎申請資格:凡屬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0歲(或18歲以上未滿20歲但已結婚)且具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或低收入單親家庭,並無下列事實或行為者,可申請成為本行之立即型彩券經銷商。 
一、為限制行為能力者。 
二、身心障礙者之身心障礙證明中,障礙類別為第一類,ICD診斷為06(即智能障礙者),障礙等級重度以上、09(即植物人)或10(即失智症)。 
三、曾犯偽造文書、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侵占、詐欺、背信、賭博罪,經刑之宣告確定,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五年者。 
四、具公務員或在學學生身份。  
五、其他由本行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公告之事實或行為。  
六、已取得本行公益彩券電腦型彩券經銷商正取資格者或已遞補成為本行電腦型彩券經銷商者。 
 
◎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正本。 
二、『身分證』及『駕照或健保卡影本』。(若為健保卡需印有照片) 
三、『兩吋彩色相片1張』。(貼於申請書右上角) 
四、『第4屆公益彩券經銷商第一階段資格審查證明書』。(報名日前3個月內核發,需向本府社會處申請並蓋有本府社會處戳章)  
五、『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報名日前3個月內核發) 
六、『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報名日前3個月內核發) 
七、身心障礙者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有效期需為報名日三個月後)。 
八、低收入單親須檢附當年度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及『在學子女學生證明』文件或『無生活自理能力身心障礙子女證明』。 
 
有關申請進度查詢請於103年9月18日後逕自台灣彩券官方網站>經銷商專區>公告事項查詢申請件進度,或撥打台灣彩券客服專線:0800-024-99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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