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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彰化縣推動0-12歲幼童臨時托育費用補助 減輕照顧者經濟壓力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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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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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85人
  為減輕照顧者經濟壓力,彰化縣政府於民國102年起開辦「0-12歲幼童臨時托育費用補助」,補助對象為設籍並居住於本縣,家有12 歲以下兒童之家庭,或實際居住本縣之未辦理戶籍登記、無國籍或未取得居留、定居許可兒童之實際照顧者,凡因謀職、就醫、職業訓練、多胞胎家庭、夜間工作(晚上六點後且非固定性輪班者)或其他非可預期之突發事件,而有臨時托育需求之民眾,將幼童送至合法的托嬰中心、幼兒園或具有合格登記證之居家托育人員,皆可申請補助。 
 
  補助標準依據補助對象身分別不同,每小時補助100元至140元不等,弱勢家庭全額補助,一般家庭則補助補助70%,每月最高補助20小時,每年最高補助180至240小時。應備文件包含申請表(可上網至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兒童及少年福利科-0至12歲幼童臨時托育補助下載)、最近一年內之戶口名簿影本、郵局存簿影本、機構或保母開立之臨托收費證明,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後,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兒童及少年福利科(500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即會受理申請。 
 
  社會處處長王蘭心表示,許多家長和照顧者因為臨時性工作或臨時有事,而將幼童獨留在家中,造成意外產生,同時為了照顧幼童,必須選擇放棄工作和參與社會活動。為協助協助因經濟壓力無法處理臨時托育需求的家庭解決臨時照顧問題,彰化縣政府推動0-12歲幼童臨時托育費用補助,以讓照顧者暫時獲得喘息與舒緩,並確保嬰幼兒的照顧品質,增加照顧者的社會參與,維持家庭合理之生活品質。 
 
  更多詳細信息可參閱: 
  https://soci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topsn=1755&data_id=1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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