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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失能老人打造第二個家-家庭托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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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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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嬰幼兒送至社區的保母家接受照顧,已經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幼兒照顧方式,為了增進對長輩的照顧,彰化縣政府推出創新的「家庭托顧服務」,委託財團法人老五老基金會、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附設鹿基護理之家兩家服務單位辦理,提供更多元化及周延性的服務供民眾選擇。 
目前老五老基金會已在員林鎮林森路219號10樓成立彰化縣第一家家托所提供服務。若有需求之民眾,可多多利用。 
「家庭托顧」就是把白天獨居在家的失能長者,送至社區內的照顧服務員家中,由照顧服務員在自己的家裡提供對長者的照顧服務,到傍晚再把長者送回家中享受天倫之樂。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表示,家庭托顧服務開創新的老人照顧模式,更爲需照顧自己家人而無法外出就業的人口,開啟另一扇就業窗口。而服務內容包括(一)身體照顧服務:包含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簡易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 
(二)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含換洗衣物之洗滌及修補、文書服務、備餐服務、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須用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構、文康休閒及協助參與社區活動等服務。 
(三)安全性照顧:注意異常狀況、緊急通報醫療機構、協助危機事故處理及其他相關服務。 
要擔任家庭托顧的照顧服務員需具備「照顧服務員資格及1000小時以上直接服務失能者之經驗」、「置具有照顧服務員資格之替代照顧員」、「健康檢查合格」、「住所之設施設備符合法令規定」等條件,有意加入創業行列的民眾可電洽:財團法人老五老基金會(04)7840698、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附設鹿基護理之家(04)7779595#7890。 
 
 
有關家庭托顧的服務對象及補助標準,如下說明: 
壹、家庭托顧的服務對象及資格: 
設籍本縣且實際居住彰化縣,經評估日常生活功能缺損需他人協助之(一)65歲以上失能老人、(二)50歲以上身心障礙者、(三)僅IADL失能且獨居之老人,且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聘僱外籍看護工或幫傭者、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但接受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之其它服務補助(不含長期照顧機構服務)者,不在此限。 
貳、家庭托顧的補助標準及原則: 
一、補助時數:下列各目每月最高補助時數,為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服務合計使用時數。 
1.輕度失能者:每月補助上限最高25小時。 
2.中度失能者:每月補助上限最高50小時。 
3.重度失能者:每月補助上限最高90小時。 
 
二、補助標準: 
1.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用1.5倍以下者):由政府全額補助(100%)180元/時,民眾不必付費。 
2.中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用1.5倍至2.5倍者):由政府補助(90%)162元/時,民眾自行負擔(10%)18元/時。 
3.一般戶:由政府補助(70%)126元/時,民眾自行負擔(30%)54元/時。 
4.超過政府補助時數者,則由民眾全額自行負擔。 
5.民眾自付額部分:自使用服務第1小時起就需負擔。 
6.個案自行負擔費用由服務提供單位於服務結束後收費,並開立正式 
之收據予以個案收執。 
7.照顧服務員之失能家屬不得申請照顧服務費補助。 
如有相關疑問及需求者可洽詢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04-7278503由專人為您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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