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114年度彰化縣優良教保員表揚活動即日起受理至114年6月30日止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5/05/27~2025/06/30 | 發佈單位: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 發佈日期: 林小姐 04-7532373 | 更新日期 2025/05/27 | 瀏覽人數: 2人 為肯定本縣身心障礙福利提供單位之教保員工作辛勞及服務績效, 藉以增進其成就感、使命感,透過表揚活動,建立身心障礙福利提供單位之教保員其專業形象。 一、表揚日期:114年9月27日(六)。 二、選拔對象: (一)本縣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提供單位之教保員。 (二)從事教保員年資累計 5 年以上。 三、選拔方式: (一)由本縣各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提供單位推薦,推薦時應檢附文件:推薦書 1 式 3 份,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詳見附件一) (二)收件時間:預計於 114年6月30日(一)截止前,以掛號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 (三)選拔標準:優良教保員獎:從事教保員年資累計 5 年以上,表現出色並勇於接受 各項挑戰之工作者。 (四)推薦員額:各單位推薦適當人選,提報人數以單位之教保員總額按比 例提報,教保員未滿 15 人者提報 1 人,超過者每滿 15 人得增加 1 人。 (五)審查方式:由社會處聘(派)請 5 位委員召開甄選會議核定名額,就推 薦資料予以資格審查,以公開、公正、公平為原則針對入圍者事蹟 選出優秀得獎者接受公開頒獎表揚。 (六)表揚方式: 1.預定於114年9月27日(六)於國立和美實驗學校辦理,頒贈每位受表揚者獎狀。 2.於社會處網站公告表揚名單。 四、應備文件: (一)推薦單位公文(函)正本。 (二)計畫專用推薦書(附件1)及可編輯之電子檔案。 (三) 2吋大頭照 1 張(並請提供電子檔案照片)。 (四)個人資料利用同意書(附件2)(請本人務必簽名或蓋章)。 (五)推薦單位完成應備文件並核章後,於期限內備妥完整資料送達辦理。 本項活動聯絡人: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林小姐04-7532373(信箱:linlin0143@email.chcg.gov.tw)、李小姐04-7532363(信箱:c650085@email.ch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