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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服務

2-1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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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說明

【補助對象】
實際年齡未滿2歲的我國籍兒童,且請領當時符合下列情形者:

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二、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三、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補助金額】

一、第1名子女:每人每月5,000元。

二、第2名子女:每人每月6,000元。

三、第3名(含)以上子女:每人每月7,000元。


【申請方式】

一、臨櫃申辦請至兒童戶籍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

二、《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線上申辦平台辦理申請。《線上申請懶人包下載》


【備註】
一、兒童出生後六十日內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者,得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

二、所稱第 2 名或第 3 名(含)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或父,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為第 2 名或第 3 名以上之子女。


申請人應備證件

一、本申請表。

二、申請人及兒童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

三、申請人(監護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需檢附居留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如護照。

四、郵局存簿封面影本(父、母、兒童其中一方) 。

五、選備文件:如第2胎、第3胎子女證明。

申辦方式
線上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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