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臺北、桃園、臺中、高雄捷運優惠補貼 瀏覽人數: 48人 一、依據: 1.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優待實施辦法:「國內大眾運輸業者,對於身心障礙者及必要陪伴者一人,就其搭乘國內固定路(航)線、固定班(航)次之國內路(航)段之票價,應予以半價優待並得優先乘坐,前項所指大眾運輸業者係指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二條第二項所稱之大眾運輸事業。」 2.依據內政部100年3月22日台內社字第1000057343號函示略以:「有關全面實施身心障礙者及老人搭乘捷運半價優待措施乙案…」 3.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4年4月22日社家障字第1040006921A號函示略以:「有關桃園大眾捷運為提供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桃園機場捷運半價優惠,請各縣市政府編列預算…」 二、本縣身心障礙者持本縣發卡之長青幸福卡或是長青國民旅遊卡及愛心陪伴卡,自行儲值後搭乘臺北、桃園、臺中、高雄捷運優惠補貼,均予以半價優惠。 三、承辦單位: 身心障礙福利科 電話:04-7532304 傳真:04-7201556 聯絡人:邱小姐 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信箱:zooo29@email.ch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