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家長減輕照顧負擔,並增加其社會參與度,特制定「彰化縣政府0至12歲幼童臨時托育補助要點」,提供臨時托育之費用補助。
一、補助對象:
設籍並居住於本縣,家有12歲以下兒童之家庭,或實際居住本縣之未辦理戶籍登記、無國籍或未取得居留、定居許可兒童之實際照顧者。
二、補助條件:
(一)職業訓練。
(二)求職面試。
(三)就醫。
(四)夜間工作(非例行性之固定輪班),工作時間為晚上六點過後。
(五)多胞胎家庭(一胞多胎,不限定臨時性事由)。
(六)其他非可預期之突發事件。
※不包含例行性之工作。
三、臨托方式包含以下三種:
(一)托嬰中心、幼兒園、私立幼兒園兼辦課後照顧、立案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安置機構臨托。
(二)居家托育人員在宅臨托。
(三)居家托育人員到宅臨托。
※不包含安親班及補習班等單位。
※想要找尋機構或居家托育人員嗎?
●托嬰中心:可參考下方檔案,詢問有意願提供服務者(以托嬰中心實際收托狀況為主)。
●幼兒園、私立幼兒園兼辦課後照顧、立案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可參考下方名冊,或洽教育處幼兒教育科(04-7531855)詢問相關資訊。
●居家托育人員:請直接詢問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媒合托育人員。
區域 |
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
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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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04) 762-2281 |
(04) 835-9000,轉分機1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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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彰化市西興里辭修路570號 |
員林市山腳路3段2巷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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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區 |
彰化市、和美鎮、鹿港鎮、花壇鄉、大村鄉、芬園鄉、線西鄉、伸港鄉、福興鄉、秀水鄉、埔鹽鄉 |
員林市、永靖鄉、田尾鄉、田中鎮、社頭鄉、大城鄉、二水鄉、芳苑鄉、溪州鄉、埤頭鄉、竹塘鄉、溪湖鎮、二林鎮、北斗鎮、埔心鄉 |
四、補助費用:
補助標準 |
居家托育人員 在宅臨托 |
居家托育人員 到宅臨托 |
補助時數 |
一般家庭 (補助70%) |
收費100元/小時, 補助70元/小時 |
收費120元/小時, 補助85元/小時 |
最高20小時/月, 最高180小時/年 |
弱勢/非發展遲緩兒童 (補助100%) |
收費100元/小時, 補助100元/小時 |
收費120元/小時, 補助120元/小時 |
最高20小時/月, 最高180小時/年 |
弱勢/發展遲緩兒童 (補助100%) |
收費120元/小時, 補助120元/小時 |
收費140元/小時, 補助140元/小時 |
最高20小時/月, 最高240小時/年 |
經本府社會處社工員評估有特殊需求者,其補助時數將依個案情形及當時經費執行狀況而定。 |
五、申請人請下載下方申請表(共4張),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後,親送或以掛號郵寄: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兒童及少年福利科(500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
六、連絡人: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許小姐,電話:7532269。
(更新日期:109.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