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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育有未滿2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紓困措施(COVID 19 第三級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截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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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放目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疫情自110519日宣布全國升至第三級疫情警戒,政府為支持育有未滿2歲孩童的家庭在防疫期間安心照顧孩子,特別發放本補貼,以降低家庭因未受領工資或俸給帶來的經濟衝擊。

二、發放對象: 本補貼發放對象為育有未滿2歲孩童的家庭,未滿2歲孩童係指10861日至COVID-19第三級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並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者。

三、補貼金額: 每名未滿2歲孩童發放1次性補貼新臺幣1萬元,無論胎次。

四、發放方式:

     () 領有1105月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之家長,政府於110615日直接撥款至申領帳戶。

     ()未領有1105月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之家長,可於110615日起藉由下列兩種方式申請:

      1.開通「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網」(10000.gov.tw)帳號進行線上申辦:輸入帳號及密碼、選取「孩童家庭防疫補貼」、輸入孩童健保卡卡號、孩童監護人金融卡帳戶。

             2. 前往實體ATM操作:插入孩童監護人金融卡及輸入密碼、選取「孩童家庭防疫補貼」、輸入孩童健保卡卡號、選擇領取現金或存入孩童監護人金融卡帳戶。 

      3.考量疫情嚴竣,為避免群聚效應引發感染風險,如果家長無法透過網路及ATM領取,衛生福利部另行規劃領取方式,請家長隨時留意衛生福利部公告訊息。

五、參考網站: 衛生福利染性肺炎紓困4.0措施網站

六、本補貼相關問題請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或撥打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兒童及少年福利科04-7240249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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