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育有未滿2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紓困措施(COVID 19 第三級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截止申請) 瀏覽人數: 87人 一、發放目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疫情自110年5月19日宣布全國升至第三級疫情警戒,政府為支持育有未滿2歲孩童的家庭在防疫期間安心照顧孩子,特別發放本補貼,以降低家庭因未受領工資或俸給帶來的經濟衝擊。 二、發放對象: 本補貼發放對象為育有未滿2歲孩童的家庭,未滿2歲孩童係指108年6月1日至COVID-19第三級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並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者。 三、補貼金額: 每名未滿2歲孩童發放1次性補貼新臺幣1萬元,無論胎次。 四、發放方式: (一) 領有110年5月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之家長,政府於110年6月15日直接撥款至申領帳戶。 (二)未領有110年5月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之家長,可於110年6月15日起藉由下列兩種方式申請: 1.開通「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網」(10000.gov.tw)帳號進行線上申辦:輸入帳號及密碼、選取「孩童家庭防疫補貼」、輸入孩童健保卡卡號、孩童監護人金融卡帳戶。 2. 前往實體ATM操作:插入孩童監護人金融卡及輸入密碼、選取「孩童家庭防疫補貼」、輸入孩童健保卡卡號、選擇領取現金或存入孩童監護人金融卡帳戶。 3.考量疫情嚴竣,為避免群聚效應引發感染風險,如果家長無法透過網路及ATM領取,衛生福利部另行規劃領取方式,請家長隨時留意衛生福利部公告訊息。 五、參考網站: 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4.0措施網站 六、本補貼相關問題請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或撥打彰化縣政府社會處兒童及少年福利科04-7240249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