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溫暖及時~衛生福利部加強照顧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方案】—國民年金保險費加碼補助 瀏覽人數: 231人 行政院112年3月27日下午2時召開「溫暖及時-疫後特別預算啟動記者會」,衛生福利部為了加強照顧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公布4項補助方案,包含「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加發生活補助」、「弱勢身心障礙者、老人及兒少加發生活補助」、「擴大實(食)物銀行補助」。一、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於114年10月31日以前,已繳納112年4月至112年12月保險費之國保被保險人,將由疫後特別預算補助其自付保險費50%,以上補助期間之保險費繳款單將於今(112)年5月、7月、9月、11月及明(113)年1月底陸續寄發,被保險人於114年10月31日以前繳納者,即可享有保險費補助。 例如:一般身分被保險人每月原應負擔60%保險費1,186元,保費減半只須負擔593元,593元*9個月=5,337元,最多補助9個月,可有效減輕保險費負擔。※提醒:112年4月至12月保險費一定要按時繳納,若逾期未繳者,繳款單自114年11月就恢復成原價!無法追溯減免!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勞保局國民年金諮詢專線(02)2396-1266分機6066洽詢。 二、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加發生活補助:自112年1月起補助112年經政府列冊為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者,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750元,中低收入戶每人每月加發500元,其112年7月至12月經費由疫後特別預算支應。本項補助民眾免申請,縣市政府檢核符合資格者主動發給,將按月逕匯款至民眾指定帳戶,並於匯款附言加註行政院發。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洽詢。三、弱勢身心障礙者、老人及兒少加發生活補助:自112年4月至112年12月,針對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最低生活費達1.5倍以上,未超過2.5倍且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特殊境遇家庭符合領取子女生活津貼或子女教育補助之民眾,每月加發生活補助費250元,款項將請各縣市政府協助發放,並於匯款附言加註行政院發。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洽詢。 四、擴大實(食)物銀行補助:112年4月至114年12月補助地方政府充實實(食)物銀行據點冷藏或冷凍設備,以及相關維護運作經費,每據點給予一次性冷藏及冷凍設備補助,最高補助10萬元,每據點管理維運費用每處每月補助1萬2千元,以增加提供物資品項,協助弱勢民眾維持基本生活。衛生福利部指出,疫後特別預算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以各月份保險費收繳率50%-55%計算,預計受益人數約133.9~147.3萬人;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加發生活補助預計受益人數約60萬人;弱勢身心障礙者、老人及兒少加發生活補助預計受益人數約40萬人;擴大實(食)物銀行補助預計受益人數約120萬人次。衛生福利部希望透過上開補助減輕民眾負擔,並確保民眾基本經濟安全。※詳情請參考行政院112年3月27日記者會影音網頁: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QnFUWLUX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