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國民年金爭議審議流程及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 瀏覽人數: 184人 一、國保權益受損如何補救: (一)作業流程: 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或給付申請人如果對於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的核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核定通知文件翌日起60日內,填具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1式2份,並檢附原核定通知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郵寄申請或線上申請),經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向衛生福利部國民年金監理會申請審議。 (二)誰可以提出國民年金爭議審議呢? 1.被保險人。 2.受益人。 3.請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或原住民給付者。 4.國民年金利害關係人。 5.應負連帶繳納義務之被保險人配偶。 (三)什麼項目可以提出國民年金爭議審議呢? 1.申請人資格或納保。 2.被保險人年資。 3.保險費或利息。 4.各項給付。 5.身心障礙程度。 6.限期繳納被保險人保險費及其利息。 7.正當理由認定或罰鍰。 8.其他有關國民年金權益之事項。 (四)多久時間以內一定要提出國民年金爭議審議呢? 1.收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核定通知文件之次日起60日內。 2.審議申請日,以收受審議申請書日期為準。 3.申請方式:線上申請或郵寄申請。郵寄申請地址:100023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42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收),以郵戳日為準。 二、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160 三、國民年金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填寫範例: https://www.mohw.gov.tw/lp-2659-1.html 四、國民年金監理會「國民年金爭議審議智慧服務專區」: https://dep.mohw.gov.tw/NPSC/np-4857-118.html五、國民年金監理會「國民年金爭議審議線上申辦服務」: https://service.mohw.gov.tw/NPSC/NPAPAppl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