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務專區--志願服務獎勵

志願服務獎勵

瀏覽人數: 5人

請於7月底前送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受理後於8月底前送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並請於9月1日前送本府彙整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