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被害人權益保障告知書 瀏覽人數: 1013人 為保障您於性侵害案件偵查及審理過程中的身心安全、人格尊嚴及程序權益,並減少您因重複陳述而可能承受之二度傷害,特依相關法令及實務作業,向您說明「減述作業」之內容與相關權益,請您詳閱以下說明,如有任何疑問得隨時提出:一、什麼是減述作業?「減述作業」係指在司法或調查程序中,透過整合詢(訊)問、錄音錄影及跨單位資訊共享等方式,避免因案件而重複陳述受害經過,以降低您的心理壓力及再次創傷的風險。二、您享有的權益:(一) 減少重複陳述之權利在符合法律規定及案件需要的情形下,您有權請求減少重複接受詢問或訊問。(二) 適當環境詢(訊)問之權利詢(訊)問應於隱密、安全且友善之空間進行,並避免不必要之旁聽人員在場。(三) 全程錄音錄影陳述內容得依規定由警政單位及司法單位進行錄音錄影,作為後續司法程序使用,並避免您需一再說明相同內容。(四) 陪同在場之權利依法得由社工人員、心理專業人員或其他依法陪同之人於詢(訊)問時在場。(五) 拒絕不當詢問之權利對於與案件無關、涉及羞辱、指責或不當引導之問題,您有權表示不適並請求調整或停止訊問。(六) 身心支持與轉介服務之權利您得接受社工、心理輔導、醫療及其他必要之保護與支持性服務,並得請求相關轉介。三、減述作業之進行方式說明(一) 減述作業通常由司法機關、警政單位或其他依法執行之人員進行。(二) 原則上整合一次性完整陳述,並以錄音錄影方式保存。(三) 相關紀錄僅供司法及依法有權機關使用,並依法保密。(四) 是否採行減述作業,將視案件狀況、證據需求及您的意願綜合評估。四、您的選擇權與同意減述作業之進行,將尊重您的意願與最佳利益。於訊問開始前,承辦人員會向您說明程序內容,並徵詢您的同意。您有權於過程中提出意見或請求調整方式。五、相關法源依據為讓您安心,本減述作業並非臨時決定,係由明確法律依據支持,重點在於保護您,而非您的增加負擔:(一)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明定國家應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性侵害被害人之身心安全、隱私及人格尊嚴,並避免其於司法程序中遭受二度傷害。(二) 《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允許於符合法定要件下,運用錄音錄影、一次性完整陳述及證據整合方式,減少被害人重複到庭或反覆說明相同事實。(三)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針對未成年被害人,特別強調以最少次數並降低最小困擾方式進行詢(訊)問,並以其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四) 相關跨機關實務作業原則司法、警政、社政及醫療等單位,得依合作機制進行資訊整合,以減輕被害人陳述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