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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社會救助專區-1.社會救助

1-5.彰化縣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婦幼營養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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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對象: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未滿一歲之嬰幼兒。
二、檢附文件:

 (一)申請表

 (二)戶籍謄本

 (三)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四)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三、申請單位:戶籍所在地公所。
四、承辦資訊:
科別:社會工作及救助科
電話:04-7532229
傳真:04-7285856
聯絡人:江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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