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彰化縣居家托育人員實習計畫 瀏覽人數: 155人 一、計畫目的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並因應我國少子女化現況,各類家庭托育需求不一,政府推動多元托育政策,其中居家式托育服務型態與家庭環境相類似,成為家長托育選擇之一;另考量少子女化趨勢下,托育服務專業更應與時俱進,以確保兒童照顧品質與托育安全,為協助新登記之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能提供專業優質托育服務,特規劃辦理「彰化縣居家托育人員實習計畫」,以增進托育服務品質,並協助家庭共同分擔幼兒照顧責任,建構友善兒童照顧政策。二、計畫依據(一)彰化縣托育制度管理委員會112年8月29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5條第1項。三、計畫目標(一)增進居家托育服務者對托育服務工作內容認識與了解。(二)強化居家托育服務者專業技能及知能。(三)提升居家托育服務者對托育服務工作的認同與倫理。(四)提升托育服務品質。四、執行單位:彰化縣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彰化縣北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五、實施期程:113年1月1日起。六、實施對象:新登記之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