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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身心障礙專區-34.團體培力及活動申請、績效評核

彰化縣身心障礙福利團體績效評核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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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一)人民團體獎勵辦法。

(二)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

(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二、目標: 

為運用專業方法,以客觀公正態度,評核各團體之基本資料、會務、業務、財務等實際運作狀況,作為輔導團體推展會務活動及辦理團體獎勵之依據,必要時並藉實地評核訪問,加強聯繫、溝通作法,以健全組織運作,強化服務功能,促使積極參與社會福利事業與國家重要建設。

 

、有關要點詳細內容,請下載電子檔。

 

四、主辦單位:

身心障礙福利科 

電話:04-7532373 

傳真:04-7260227 

聯絡人:林小姐 

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

信箱:linhan1107@email.ch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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