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身心障礙福利團體績效評核要點 瀏覽人數: 99人 一、依據: (一)人民團體獎勵辦法。(二)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二、目標: 為運用專業方法,以客觀公正態度,評核各團體之基本資料、會務、業務、財務等實際運作狀況,作為輔導團體推展會務活動及辦理團體獎勵之依據,必要時並藉實地評核訪問,加強聯繫、溝通作法,以健全組織運作,強化服務功能,促使積極參與社會福利事業與國家重要建設。 三、有關要點詳細內容,請下載電子檔。 四、主辦單位:身心障礙福利科 電話:04-7532373 傳真:04-7260227 聯絡人:林小姐 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 信箱:linhan1107@email.ch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