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人民團體法。
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三、彰化縣政府對民間團體之補(捐)助經費作業要點。
貳、目標:
為培植身心障礙團體擬訂會務發展方向及重點,強化社會福利補助經費之使用效能,並有效規劃及推動各項身心障礙福利方案,以促進身心障礙者對於社會福利服務取得之可及性與便利性,特訂定本計畫。
參、有關計畫內容,詳請下載電子檔。
肆、主辦單位:
身心障礙福利科
電話:04-7532373
傳真:04-7260227
聯絡人:林小姐
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