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車牌 瀏覽人數: 248人 一、申請對象: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身心障礙者。 二、申請須知: 1、汽車及駕照所有人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或與其同一戶籍之家屬。 2、一人一車一付牌照(本人及家屬不得重複申請)。 3、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與專用牌照,僅能擇一辦理。 三、申請方式: 向車籍所轄公路監理機關提出申請 彰化監理站網站連結 彰化監理站身心障礙服務專線:04-7867161分機196 四、檢附文件: 1、國民身份證、行車執照、印章、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車籍資料、號牌(新領牌照者需繳驗車輛來歷憑證,詳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十七條) 2、身心障礙證明 3、以家屬名義領照者,尚須加附與身心障礙者同戶之戶口名簿影本 4、填具登記申請書或異動登記申請書 5、號牌規費六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