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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身心障礙專區-29.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

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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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對象
1.設籍或實際居住在本縣,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年齡在7歲至64歲的身心障礙者。
2.設籍本縣且經需求評估後派案之身心障礙者。
3.身心障礙者本身資源使用能力欠缺或家庭照顧功能失衡,導致身心障礙者權益受損者。

二、承辦單位
單位:北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微光社會福利協會承接)
電話:7222705
傳真:7228166
地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918號
服務鄉鎮:
彰化市、秀水鄉、花壇鄉、芬園鄉、大村鄉、
溪湖鎮、埔鹽鄉、福興鄉、鹿港鎮、和美鎮、
線西鄉、伸港鄉
信箱:icfiors_tzsh@outlook.com  
 
單位:南區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承接)
電話:8837406
傳真:8837408
地址:彰化縣田尾鄉北曾村福德巷343號3樓
服務鄉鎮:
員林市、永靖鄉、社頭鄉、田尾鄉、田中鎮、
埔心鄉、北斗鎮、二水鄉、溪州鄉、埤頭鄉、
大城鄉、芳苑鄉、二林鎮、竹塘鄉
信箱:eden378378@gmail.com

 

三、通報方式
通報專線:7222705(北區)、8837406(南區)
通報傳真:7228166(北區)、8837408(南區)
通報受理流程:提供身心障礙者通報服務窗口,由身心障礙者直接或其他通報窗口轉介至轉銜服務中心申請服務,轉銜服務中心接獲通報,初步評估服務對象需求並建立通報表格及個案基本資料,進行派案審核或提供轉介服務。

 

四、個案轉介系統網址

https://cmpdinfo.sfaa.gov.tw/

 (設籍或實際居住在本縣,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年齡在7歲以上的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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