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復康巴士 瀏覽人數: 480人 一、申請對象: 1.接受依法設立之社會福利服務團體、機構及公私立學校申請辦理有關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活動之租用。 2.接受政府機關單位辦理社會福利服務業務之租用。 3.本府「彰化縣政府身心障礙者大型復康巴士服務須知」。 二、申請方式 : 依本府「大型復康巴士交通服務」申請使用流程,填具使用計畫書、申請表及行程表,備文送府提出申請。 三、申請須知 : 依據「彰化縣政府身心障礙者大型復康巴士服務須知」規定。 四、承辦單位: 身心障礙福利科 電話:04-7532377 傳真:04-7260227 聯絡人:陳小姐 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信箱:e650003@email.ch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