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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身心障礙專區-5.大型復康巴士

大型復康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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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對象:  
1.接受依法設立之社會福利服務團體、機構及公私立學校申請辦理有關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活動之租用。  
2.接受政府機關單位辦理社會福利服務業務之租用。  
3.本府「彰化縣政府身心障礙者大型復康巴士服務須知」。

 
 
二、申請方式  
依本府「大型復康巴士交通服務」申請使用流程,填具使用計畫書、申請表及行程表,備文送府提出申請。

  
 
三、申請須知  
依據「彰化縣政府身心障礙者大型復康巴士服務須知」規定。  


 
四、承辦單位: 
身心障礙福利科  
電話:04-7532377  
傳真:04-7260227  
聯絡人:陳小姐  
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
信箱:e650003@email.ch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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