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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身心障礙專區-14.家庭托顧

家庭托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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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對象:

18歲以上且無下列各款之身心障礙者:

1.接受全日型住宿機構服務。

2.接受日間照顧、居家服務或其他同性質之照顧服務。

3.聘僱看護(傭)。

4.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教育費用補助。

 

 二、民眾負擔額度:

收費標準:

1.一般戶全日托每人每日負擔新臺幣190元。

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倍以上未達2.5倍者,負擔新臺幣114元。

3.低收入戶免負擔。

 

 三、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3.需求評估核定函。

4.中、低收入戶者,請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服務方式:

透過褓母式的社區式照顧,提供身心障礙者家庭在機構服務與居家服務外之另一種照顧服務選擇,由家庭托顧服務員提供自家住宅,照顧住家鄰近之身心障礙者,讓身心障礙者得到良好的照顧或陪伴,進而提昇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能量、抒解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壓力及改善身心障礙者家庭之生活品質。

 

四、受理單位:

1.社團法人彰化縣家樂福人文生活關懷協進會:

   袁社工,04-8358882

2.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青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陳社工,04-8376565*219

 

3.社團法人彰化縣白玉功德會:

   徐社工,04-8378009*13

 

五、承辦人分機:

身心障礙福利科

電話:04-7532312

傳真:04-7201556

聯絡人:邱小姐

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

信箱:cychiu13@email.ch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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