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行為輔導服務 瀏覽人數: 344人 一、服務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經需求評估人員評估有行為問題,如自傷、傷人、破壞物品、社會不易接受、個性偏異、過度退縮、混亂、睡眠異常、自殺或其他特殊行為,嚴重影響生活適應之身心障礙者,提供行為輔導可促進其適應社會生活者。 二、服務項目:辦理服務對象之輔導評估會議、個別化療育服務、家長座談會、家長培訓課程等。 三、服務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連絡電話:04-7232105轉2471 四、主管機關:身心障礙福利科 電話:04-7532313聯絡人: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