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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社會工作專區-6.社工專業制度公告

轉知衛生福利部函釋社工人員薪資計算及勞動契約應登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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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6月24日衛部救字第1131361942號函辦理(如附件)。
  2. 有關社工人員起薪及各項加給,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下稱本計畫)業已於112年修正並自113年起實行,並規定月薪不得低於衛生福利部核定之專業服務費,另依據該部113年度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起薪及各項加給均有範定項目及金額。
  3. 有關社工人員勞動契約,除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約定項目辦理,另應登載核定計畫名稱、薪資、薪資計算方式、年終獎金等內容,且薪資及年終獎金不得低於受核定之專業服務費。
  4. 本計畫係為保障受補助(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薪資制度化,自113年起要求薪資計算方式名列於勞動契約,爰請貴單位應本計畫範定之專業服務費支給標準辦理,維護社工人員勞動權益並杜絕勞資爭議。
  5. 衛生福利部113年度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https://dep.mohw.gov.tw/DOSAASW/cp-529-76937-103.html
  6. 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https://dep.mohw.gov.tw/DOSAASW/cp-4967-75846-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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