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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社會工作專區-7.社工專業制度公告

【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工作師與專科社會工作師證照及甄審審查收費標準」第3條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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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社會工作師與專科社會工作師證照及甄審審查收費標準」第3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以衛部救字第1131364692號令修正發布。

二、有關發布令、法規命令、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點選下方檔案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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