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採購-義務採購單位專區 瀏覽人數: 392人 一、服務對象:1.義務採購單位: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及接受政府補助之機構、團體、私立學校。2.優先採購廠商:本縣各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3.社會大眾。本府優先採購廠商專區(含廠商一覽表),網址連結:https://reurl.cc/zDKbKp 二、服務內容:為促進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所生產之物品及可提供勞務,獲得更多銷售及服務機會,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9條第3項規定,於94年10月12日訂頒「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下稱優採辦法),另於97年1月23日內授中社字第0970715330號令修正發佈優採辦法,並建置「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供各義務單位購買及統計之用。 依優採辦法立法意旨是為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以達到自力更生,亦藉由政府機關龐大的行政採購資源,達成政府對身心障礙弱勢族群的照顧與支持。 三、本縣各義務採購單位年度工作事項:1.配合辦理承辦單位及人員獎懲。2.依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及本府公告期程辦理優先採購績效彙送。3.辦理優先採購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 四、優先採購辦理方式:1.應優先採購金額:未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依政府採購法所定之公告金額(現為新臺幣150萬元)。2.應優先採購項目:優採辦法第4條規範之16大項目。3.每年度應優先採購比率:義務採購單位採購指定物品及服務項目,由優採廠商承包或分包之年度金額累計,占該單位年度採購該物品及服務項目金額10%。(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施行)4.績效計算公式:向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採購之金額(A)、經公告或議價未與機構團體成交金額(B)及不經優先採購程序成交金額(C)三者加總(分母) ÷ (A)+(B)所得之百分比即為當年「義務採購單位」優先採購之比率。 本府勞工處就業服務科(庇護工場相關業務),網址連結: https://gov.tw/mD5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網址連結: https://ptps.sfaa.gov.tw/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優先採購網路商城,網址連結: https://ptps.sfaa.gov.tw/mall全國法規資料庫,網址連結: https://reurl.cc/LlQ0y7 五、主管機關:身心障礙福利科電話:04-7532312傳真:04-7201556聯絡人:邱小姐上班時間:08:00~12:00,13:00~17:00信箱:cychiu13@email.chcg.gov.tw 註:倘發現本縣所轄優先採購廠商違反優採辦法第4條規定,所提供之生產或服務無身心障礙者實際參與,或違反不得以進貨轉售方式轉售商品、轉委託方式提供服務者,可提供廠商名稱或違規情節,逕洽上開業務窗口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