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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身心障礙專區-44.彰化縣身心障礙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計畫

44.彰化縣身心障礙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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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對象:

設籍或實際居住本縣,並經評估有嚴重情緒行為問題之身心障礙者,以15歲以上未在學且居住在家宅中或社區居住據點者為優先(含日間有接受服務,但不包括使用身心障礙日間機構服務者)

 

二、服務內容

1.諮詢評估:線上評估諮詢、現場(服務單位或案家)評估諮詢

2.現場輔導:輔導服務對象,提供單位或家庭照顧者行為支持策略與建議

3.家庭支持服務:提供家屬心理支持及居家照顧技巧指導

4.協助連結資源:依服務對象需協助連結醫療、社政、勞政等相關資源

5.提升社區網絡相關人員有關嚴重情緒行為之專業知能

 

三、承辦單位財團法人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001700

                  每週六、日及國定假日停止服務。

聯絡方式:(04)72727070966-209701(梁社工)

E-mail pbs_chw@maria.org.tw

 

四、服務申請方式

1.家長/主要照顧者

(1)請於上班時間直接來電與團隊討論服務對象狀況及需求。

(2)若已有申請相關單位服務(如長照、社區資源中心或社福單位等),亦可與該單位之社工/個案管理員討論後,協助申請服務

2.相關單位人員

請轉介單位填寫轉介表,透過電子信箱或傳真,送出後請記得來電確認,社工將於收到轉介表後主動與您聯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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