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社會救助金專戶 瀏覽人數: 1192人 一、辦理目的:辦理弱勢民眾急難救助及因災倒毀家園之協助重建工作。 二、彰化縣社會救助金專戶匯款方式:(一)請於台灣銀行匯款單內填寫以下資料:1.解款行:台灣銀行004 分支單位:彰化分行2.收款人帳號:933727-016-00208 (14碼)3.戶名:彰化縣社會救助金專戶(二)如有指定用途,請於備註欄敘明:指定捐款予******。(三)捐款方式如下 (1)匯款 (2)ATM (3)網路銀行(四)因銀行無法提供匯款人基本資料,故捐款後請提供匯款收據、交易明細表或轉帳畫面,寄電子郵件至eva2977@email.chcg.gov.tw或傳真至04-7285856,並註明需開立捐款收據的抬頭人、連絡電話及住址,以便寄送開立的捐款收據。並電話告知知社會工作及救助科04-7532223楊科員或04-7532260許小姐。三、承辦單位: 單位:社會工作及救助科 電話:04-7532223 傳真:04-7285856 聯絡人:楊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