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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社會救助專區-5.防災專區

5-1.彰化縣災害救助業務-彰化縣113年凱米(GAEMI)颱風災害救助專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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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單位:事發地鄉鎮市公所


二、即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

三、承辦單位:
單位:社會工作及救助科
電話:04-7532388、7532227、7532222
傳真:04-728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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