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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身心障礙專區-

愛心陪伴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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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透過辦理身心障礙者陪伴者之「愛心陪伴卡」,以提升身心障礙者及身心障礙者陪伴者乘車之便利性。

 

二、申請對象

設籍本縣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必要陪伴者優惠措  施」欄內註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得辦理身心障礙者乘車優惠記名愛心陪伴卡一張。

 

三、申請需攜帶文件

1.身分證(無身分證者可附戶口名簿)

2.身心障礙證明「須有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欄內註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

3.身心障礙者二吋照片2張

4.印章。

 

四、申請地點

戶籍地公所辦理。


五、服務內容

持本縣「愛心陪伴卡」,每趟上、下車均需緊隨身心障礙者之愛心卡刷卡始有半價優惠,若未緊隨愛心卡或單獨使用,則以全票費率扣款。

 

六、申請費用

第一次申請免費,若遺失、毀損或個人因素須補換卡,需匯款製卡費用(一張卡片成本84元,需另外付手續費)。


七、使用說明

1.需自行儲值。

2.可使用於國內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3.卡片只限本人使用,並需配合主動出示身份證或身心障礙證明。

4.每趟上、下車均需緊隨身心障礙者之愛心卡刷卡始有半價優惠,若未緊隨愛心卡或單獨使用,則以全票費率扣款。

5.自行儲存的金額可累計(原剩餘金額可累計),自行儲存金額可至便利超商或客運車站查詢剩餘金額。

6.有關申請「愛心陪伴卡」後,送至悠遊卡及一卡通股份有限公司後,1個月日曆天送至各公所。

7.領卡時,申請者(限身心障礙者或受委託者)請攜帶身分證、印章或簽名,並於申請表簽名及蓋章。

8.若同時具備二種優惠票卡(敬老卡、愛心卡)之申辦資格者,由身心障礙者自行選擇後,擇一辦理,但若已申請過「敬老卡」者,需身分更換自費申請「愛心卡」。

 

八、申請人應備證件

1.身分證(無身分證者可附戶口名簿) 

2.身心障礙證明「須有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欄內註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 

3.二吋照片2張 

4.印章。


九、服務諮詢

1.本府承辦:  

         身心障礙福利科   邱小姐 電話:04-7532304  

         長青福利科          陳先生 電話:04-7532349  

2.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社政課。 

3.製卡公司:

   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客服電話:(07)791-2000  

   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 24小時客服專線:412-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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