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轉彰化新女力-彰化縣婦女培力 瀏覽人數: 294人 一、目的(一)倡導終身學習精神:推動多元化學習課程以發展婦女潛能,拓展婦女學習視野。 (二)培力婦女團體組織:培力婦女團體之動能,發展具有在地特色的婦女服務方案。 (三)推動婦女福利政策:提昇在地婦女福利及婦女權益認知,增進並實踐性別平權。二、辦理單位彰化縣各婦女團體、推動婦女福利服務之公益性社福團體、立案之社會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等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服務者。三、執行地點彰化縣鄉鎮市八大區。四、實施時間自核定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五、參加對象 (一)參加人員為設籍或居住本縣18歲至64歲婦女。(亦歡迎男性參加) (二)年滿64歲以上之婦女須以隨案方式參加,不佔該案名額。六、辦理方式(一)各辦理單位原則以申請1案為限。 (二)每案人數依開案主題設有規定,但因方案性質經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三)每案可依地區特性和需求安排不同主題之選修課程。 (四)管理考核:辦理單位應接受本府不定期輔導及查訪計畫執行情形,不得拒絕。七、審查機制:採競爭型方案審查(一)初審:由本府就申請單位資格、應備文件內容進行初審。 (二)複審:由本處外聘委員及內聘委員組成審查小組進行評審及輔導。 (三)管理考核: 1.辦理單位應接受本府不定期輔導及查訪計畫執行情形,不得拒絕。 2.期中督導、抽查及期末考核未改善或上課未達2次之辦理單位,視同未開辦,本府經評估可主動撤銷及納入下年度評選標準。八、聯絡資訊承辦人:楊社工電話:04-7532287傳真:04-7201556寄件地址:50050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九、計畫內容詳細計畫內容請逕下載「113年婦女學苑實施計畫」或來電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