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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婦女及新住民福利專區-6、翻轉彰化新女力-彰化縣婦女培力 (婦女學苑實施計畫)

翻轉彰化新女力-彰化縣婦女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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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一)倡導終身學習精神:推動多元化學習課程以發展婦女潛能,拓展婦女學習視野。

    ()培力婦女團體組織:培力婦女團體之動能,發展具有在地特色的婦女服務方案。

    ()推動婦女福利政策:提昇在地婦女福利及婦女權益認知,增進並實踐性別平權。
二、辦理單位

彰化縣各婦女團體、推動婦女福利服務之公益性社福團體、立案之社會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等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服務者。
三、執行地點
彰化縣鄉鎮市八大區。
四、實施時間
自核定日至1131231日止

五、參加對象

    (一)參加人員為設籍或居住本縣18歲至64歲婦女。(亦歡迎男性參加)

    ()年滿64歲以上之婦女須以隨案方式參加,不佔該案名額。


六、辦理方式

(一)各辦理單位原則以申請1案為限。

()每案人數依開案主題設有規定,但因方案性質經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每案可依地區特性和需求安排不同主題之選修課程。

()管理考核:辦理單位應接受本府不定期輔導及查訪計畫執行情形,不得拒絕。


七、審查機制:採競爭型方案審查

(一)初審:由本府就申請單位資格、應備文件內容進行初審。

()複審:由本處外聘委員及內聘委員組成審查小組進行評審及輔導。

()管理考核:

    1.辦理單位應接受本府不定期輔導及查訪計畫執行情形,不得拒絕。

    2.期中督導、抽查及期末考核未改善或上課未達2次之辦理單位,視同未開辦,本府經評估可主動撤銷及納入下年度評選標準。


八、聯絡資訊
承辦人:楊社工
電話:04-7532287
傳真:04-7201556
寄件地址:50050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

九、計畫內容
詳細計畫內容請逕下載「113年婦女學苑實施計畫」或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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