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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社會救助專區-6.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

6-1.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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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是政府協助經濟弱勢家庭之重要措施,藉由家長及政府共同合作的儲蓄機制,協助弱勢兒少累積教育及工作基金。
一、實施對象:民國105年元旦以後出生至18歲,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長期安置的兒童及少年。
二、存金用途:作為兒少年滿18歲後接受高等教育、職業訓練或就業、創業之用,除非兒少因死亡、重病、身心障礙等特殊狀況,否則不可提早提領。
三、辦理方式:備妥法定代理人一方身分證及印章至申請人(兒少)戶籍地公所社會/政課填寫本申請書;如係選擇透過郵局自動轉帳繳存者,另請填寫「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二聯」。完成後將轉送衛生福利部於臺灣銀行開立個人帳戶(本帳戶採虛擬帳戶,無存摺、印鑑)。
四、繳存方式:有兩種,一為每月收繳存單可至四大超商繳存、亦可至郵局或臺灣銀行臨櫃繳存;另一為提供郵局帳戶並填妥授權書,授權郵局每月固定轉帳。
五、獎勵儲蓄:
(一)為鼓勵兒少及法定代理人每月定期儲蓄(可選擇500、1,000或1,250元),政府依參加者自存款的多寡,採一比一方式相對提撥(每年最高提撥15,000元)。
(二) 帳戶存款免列入「家庭財產」計算,不會影響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
(三) 存款孳息免納綜合所得稅,帳戶存款由承辦機構以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四) 帳戶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五)開戶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最近家屬得免費參加衛生福利部或本府辦理財務管理、生涯規劃及親職教育之教育訓練等相關課程。
(六)開戶人若有戶籍遷出或搬離原住居所地之情形,應主動通知社工人員新戶籍地址及通訊地址;若未通知致有權益受損或喪失情形,應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六、承辦資訊:
科別:社會工作及救助科
電話:04-7532242
傳真:04-7285856
聯絡人:鐘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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