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務專區-身心障礙專區-49.身心障礙者行為輔導服務

身心障礙者行為輔導服務

瀏覽人數: 1195人

一、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經需求評估人員評估有行為問題,如自傷、傷人、破壞物品、社會不易接受、個性偏異、過度退縮、混亂、睡眠異常、自殺或其他特殊行為,嚴重影響生活適應之身心障礙者,提供行為輔導可促進其適應社會生活者。

 

二、服務項目:
辦理服務對象之輔導評估會議、個別化療育服務、家長座談會、家長培訓課程等。

 

三、服務單位: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連絡電話:04-7232105轉2471

 

四、主管機關:
身心障礙福利科
電話:04-7532313
聯絡人:黃小姐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