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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專區-社會發展專區-2.社團業務

社會團體已立案(變更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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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團體:章程之訂定與變更,應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並有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2/3以上同意。

 

    ()社團法人(取得法人登記證書之團體):章程之變更應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取得全體會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會員3/4以上同意,或全體會員2/3以上書面同意。

 

    ()變更章程程序:

        1、非社團法人:檢附(1)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載明章程變更內容及決議事項)、(2)章程修正對照表及(3)修正後章程1份,函報本府社會處備查。

        2、社團法人:請先完成前述本府社會處備查程序後,另向完成法人登記之地方法院辦理法人章程變更登記。


承辦單位:社會發展科

電話:
04-7532208 莊科員(慈善團體/長青老人類/宗教)
04-7532256 陳社工師(婦女類、環保類、民眾服務及其他公益)
04-7532219 張科員(其他公益團體等)
04-7532250 林科員(獅子會及扶輪社)
04-7532212 李科員(同濟會、青商會/工商自由團體及籌組)
04-7532255 小姐

傳真:04-7297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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